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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物业管理资格认证培训
物业管理在中国发展迅速且前景广阔。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2003年6月8日,国务院颁布了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。其中第33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。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分为3级:物业管理员(中级)、助理物业管理师(高级)和物业管理师(技师级)。
据统计,目前东莞市物业管理所需专门人才达到15万人,但截止到06年,物业管理持证人员只有不足2万人。持证人员在人才市场供不应求,炙手可热。其中,物业管理员的基本薪资约为2000元/月,而物业管理师的基本薪资更是高达5000元/月。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《关于开展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通知》,经研究决定我校(东莞市精英职业培训学校)将继续举办---全国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培训。先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适合报名的优秀人士:
1、已从事物业管理工作,渴望通过不断学习,走向物业管理专家之路的人士;
2、已从事物业管理工作,希望得到国家证书及行业认可;
3、尚未从事本专业,但希望职业生涯向物业管理行业及管理者的成功转型。
二、报考条件:(注;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均可,具体情况可咨询我中心)
物业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
A、取得助理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
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B、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
C、大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;
D、本科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;
助理物业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
A、取得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;
B、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
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C、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。
物业管理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
A、取得初级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;
B、高中或中专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;
C、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。
三、主修教材:
各级别主修教材:《物业管理师》 《助理物业管理师》 《物业管理员》
公共课: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——物业管理基础知识
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——职业道德
四、收费标准:
物业管理员:1080元/人(包括:培训、鉴定考核等,教材费另计80.5元/套。)
助理物业管理师:1680元/人(包括:培训、鉴定考核等,教材费另计80.5元/套。)
物业管理师:2680元/人(包括:培训费、鉴定考核费、论文答辩费等,教材费另计80.5元/套。)
八、开课时间:每周日早上9:00~~12:00;下午13:30~~17:30
九、报考热线:
办公电话:0769-22021666转885 传 真:0769-22021666-621(人工)
联 系 人:王小琴老师 13412435694 邮 箱:wxq1423@163.com
报考地点:东莞市南城区宏远酒店一楼东莞中心人才市场内
报考资料: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、4张大一寸黑白照片、工龄证明1份 |